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的通告
2020-02-02 12:19:2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肖方仕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0476

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公用设施(公用电梯、公共厕所、洗手间、板梯扶手、门把手、公共健身器材等)卫生安全,现就我县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用设施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即日起,各公用设施使用(管理)单位要结合全县疫情防控要求和公用设施使用情况,制(修)定公用设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,强化安全管理,严格值班值守,确保不发生公用设施安全事故。

二、各公用设施使用(管理)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防疫责任,认真做好公用设施(如电梯轿厢、按钮,卫生间龙头、门把手、开关等)的消毒杀菌工作,确保公用设施设备运行和防疫安全。消毒剂建议采用“84消毒液”、“过氧乙酸消毒液”或酒精喷雾。对公用设施维保和消毒杀菌过程中要确保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护安全。

三、各公用设施使用(管理)单位要加强公用设施安全使用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,引导群众尽可能减少公用设施使用频次,并在使用公用设施后做好个人清洁卫生。配备公共电梯的单位,特别要提示使用人员尽量不要多人同时乘坐电梯(严禁与发热人员共同乘坐电梯)、乘坐电梯时必须佩戴口罩、不要在轿厢内滞留、尽量不接触电梯轿厢内按钮(扶手、轿壁)等部位。

四、疫情防控期间,凡因管理制度不健全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、应急响应措施不完善,造成公用设施安全事故和防疫责任事故的,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
炎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 2020年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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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肖方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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